河南安阳学院路地下疏散通道项目澄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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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GC*********************标段名称:学院路地下疏散通道项目-变更内容:学院路地下疏散通道项目澄清说明项目名称:学院路地下疏散通道项目 项目编号:GC*******GK本项目于****年*月**日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学院路地下疏散通道项目质疑回复”。现对****年*月**日发布的“学院路地下疏散通道项目质疑回复”部分内容作出澄清说明。一、质疑标题:关于招标文件中要求连续三年审计报告的问题 问“招标公告第*.*条中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年度连续三年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提供)。而国家工商局要求企业年检在*月底前完成,现在大部分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出来,能否改为提供****、****、****年度连续三年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提供)?”原质疑回复:提供****、****、****年度连续三年审计报告或者****、****、****年度续三年审计报告均可。 现澄清该质疑回复为:按照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的规定及要求。本项目要求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以(****、****、****年度)为准,各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提供)。 二.原招标文件中:“*.*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 现变更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三.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路北***米路西民政局)东楼第 *开标厅。” 现变更为:“*.*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路北***米路西民政局)东楼第*开标厅。”四.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在****年*月**日**时前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账户转入(不收取现金)以下银行账户” 现变更为:“投标人应在****年*月**日**时前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账户转入(不收取现金)以下银行账户”各投标人应关注并按照本澄清说明相关内容执行,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招标人:林****** 地 址: 林州市红旗渠大道总部大厦二楼***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 联系人: 原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 地址:安阳市昊澜迎宾馆*号楼**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 监督单位:林******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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