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本级]G104至S325连接线柳市段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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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投标日期)所递交的G***至S***连接线柳市段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名称)第SJ**标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完成外业勘测与地质初勘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
(*) 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工可批复后**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天后提交初步设计报批稿(份数:按需提供)
(*)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发包人工作进度按实际需要提交;(份数:按需提供)
(*)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 ** 天内完成;
(*)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个月;缺陷责任期** 个月。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工可报告、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的电子版一份(图纸采用AUTOCAD及PDF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 格式、预算文件采用同望软件格式,版权均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实际工可及勘察设计相关工作及进度由发包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分期或分段实施项目负责人:林国涛 (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乐清市******(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浙江******(盖单位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