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残疾军人申请转入抚恤关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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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军人申请转入抚恤关系一次性告知单一、认定范围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需向户籍所在地申请转入抚恤关系。二、提交材料*.申请人转入抚恤关系的书面申请书;*.残疾军人证原件、复印件;*.《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原件;*.身份证、居民户口薄;*.二寸免冠便装彩色白底照片*张;*.申请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原件;*.《残疾军人转入抚恤关系审批表》一式三份。三、办理程序*.申请人所在地旗(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申请人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在《残疾军人转入抚恤关系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报送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当场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和申请材料核实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符合条件的,在《残疾军人转入抚恤关系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对不符合条件的,填写《残疾等级评定结果告知书》,连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逐级退还申请人或者其所在单位。*.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对报送的材料审批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在《残疾军人转入抚恤关系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印章,批准其享受残疾军人待遇,将提交材料于审批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逐级发给申请人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不符合条件的,填写《残疾等级评定结果告知书》,连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在 ** 个工作日内逐级退还申请人或者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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