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长临河藻水分离站蓝藻打捞、分离、处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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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临河藻水分离站蓝藻打捞、分离、处置服务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ADDFZ***** 二、项目名称:长临河藻水分离站蓝藻打捞、分离、处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无锡德******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号
中标单价:固定费用报价:*******元/年;可变费用报价:***.***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长临河藻水分离站蓝藻打捞、分离、处置服务 服务范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文俊,郑长勇,刘菊仙,张琛,宋晓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号)规定收取(按最终评审价等同于中标价计算)。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 ,下午 **:**-**:** ,节假日休息)向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路交口东南角十三层,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黄中果,联系电话: ****-******** 【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 、被质疑人名称; *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必要的法律依据; *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临河藻水分离站蓝藻打捞、分离、处置服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临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东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 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路交口东南角十三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骝 电 话:****-********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公示.docx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cn/jyxx/******/*********/********/d*e*****-f**c-****-***d-e**d***d*a**.html?ztbtab=*********&biaoduanguid=*f**de**-**fe-*b**-b*ef-**f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