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21年普法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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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普法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漳州市司法局对****年普法宣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普法宣传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附件*《空中司法事务所》栏目方案一、节目设置栏目每周一期,每期**分钟,针对新时期的新情况、新特点,对栏目的主题定位、内容设置、传播方式等进行系统性安排,更加科学合理地做优普法宣传传播效果。市电台新闻综合广播每周二**:**至**:**播出(FM**.*,**.*),漳州广播网、享听漳州微信公众号、蜻蜓FM同步直播。对于优质内容图文、音视频内容通过公众号推送。二、节目内容*.市司法局协调市律师协会选派业务能力强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律师做客电台直播间,以案释法,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与之前不同的是,律师的话题时间由原来的一小时缩短为半小时,其余半小时以接听热线为主,以满足群众打进电话频次需要。市司法局按季度协调市律师协会做好律师上线时间及主题排定工作。年终可探讨举办群众满意十佳法律工作者评选。*.由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统筹,协调全局工作重点提供简明扼要的汇总材料,电台负责采访、撰稿及编辑,经司法局审核后及时播出,全年不少于**期,播放时长约*至**分钟。*.遇有重大法规出台,由市司法局统筹考虑,邀请专业人士进行解读。*.开设法律援助帮帮帮互动交流平台,对于具备援助条件的群众,予以援助。*.联合开展《宪法》朗读活动**期。选取宪法章节,由电台主持人、司法工作者代表、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各行业代表进行朗读,从而达到宣传普及宪法的目的,活动拟集中*个月时间内进行,朗读的音频作品除在电台节目中播出外,还将在漳州广播微信公众号推出。附件*普法微广播剧(第五季)合作方案一、 合作的目的意义结合新时期、新常态下媒体传播的特点和作用,用群众喜闻乐听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力争使普法工作达到入耳、入脑、入心,起到春风化雨般的传播效果,促进漳州市民法治观念的提高,为法治漳州、平安漳州、信用漳州和谐漳州建设做出贡献。二、微广播剧的概念微广播剧,即微型广播剧,又称微剧。有完整策划、完整故事情节、有演员角色对话演绎以及系统制作体系支持的传统广播剧的微缩版。时长八分钟以内,适合在微信、手机终端、网络等各种新媒体平台上播放以及在电台不同时段灵活插播,是一种在短时间休闲状态下收听的声音产品。微广播剧充分适应了现代人在网络时代碎片化、自主性阅读和收听的习惯,是最早实现融合各种媒体传播的产品之一,它可以将不同介质的媒体融合在一起,力求使传播效果最大化。三、合作模式*.漳州人民广播电台负责进行剧目的项目立项、剧本创作、演播录制、宣传推广,创作*部高质量的普法宣传系列微广播剧作品。*.漳州市司法局负责作品题材的立意指导、创作把关及剧本审核,适量提供漳州司法系统具有典型意义的真人真事做为备选题材。*.漳州人民广播电台负责作品的系统性传播及推广,包括平台播出,推荐到上级台及兄弟台进行播出,邀请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系列微广播剧的版权归漳州市司法局、漳州人民广播电台共同拥有,并可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制作广播剧CD碟片,赠送给有关方面。双方可根据各自掌握的评奖渠道,积极推荐作品参加主流项目评奖。附件*《调姐(解)来啦》专题节目方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因此而产生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加,这些矛盾如果单纯靠法庭解决,很可能合法却不合情理,而调解从人情和法理两方面来考虑,更容易找到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法。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宣传法治思想和我市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漳州市司法局、漳州人民广播电台拟就开设调解专题节目形成如下方案:一、专题名称《调姐(解)来啦》(暂定名)专题节目,每月一期,节目时长**至**分钟。二、专题定位守正创新,讲好调解故事;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扩大人民调解的影响,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三、专题题材*.多选择体现社会主流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的情感事件和素材,即选择社会转型期的典型素材,如农民工的薪资发放问题、社会养老问题、妇女维权问题、单亲家庭教育问题、网络侵权问题等,多关注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对现实所表现出来的种种困惑与抗争问题;*.弱化情感题材中苦情悲情的成分,从正面的角度进行引导;*.力争把选材的视角放到“大情感”“大生活”中去。“大情感”包括人世间所有可敬可赞的感情,尤其是关注在特殊背景下情感的撞击和人性的冲突;“大生活”就是不局限于家长里短,而是一些能反映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的法治事件。四、专题采编*.由漳州市司法局提供素材,并安排专业专业调解员、相关当事人接受采访;*.漳州人民广播电台组织精干记者,就案例进行采访,并进行采编及后期创作;*.专题节目文稿经市司法局审定后,漳州人民广播电台制作播出。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广播服务********、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广播电台普法宣传*、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漳州人民广播电台是漳州地区唯一的一家市级广播电台,具有唯一性*、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漳州人民广播电台、漳州市胜利东路广电中心大楼**楼*、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姓 名工作单位职称陈漳新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工程师李艳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陈迎春漳州电视台高级记者*、公示期限(不少于*个工作日):**** 年*月** 日至**** 年* 月 ** 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本项目采购人:漳州市司法局 地址:漳州市元光北路**号 联系人姓名:林建南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漳州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漳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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