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2021年度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鉴定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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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申请鉴定范围
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
二、申请鉴定方式
凡申请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的参保人员,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向为其代缴医疗保险的托管机构提出申请);凡申请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向所属乡镇卫生院提出申请。个人直接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不予受理。
三、申请鉴定流程
各参保单位、各镇(社区)卫生院经办人按照《咸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鉴定审核标准》收集资料,及时告知本单位职工、辖区村卫生室做好宣传工作,要求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人员认真填写《咸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表》的前*行。申请的门诊特殊病仅限**种门诊特殊病中的一种。
*、申请鉴定所需资料及时间
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寸免冠照片及病史资料(加盖骑缝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相关的化验及辅助检查报告单)。
城乡居民:****年*月**日至*月**日交至所属辖区乡镇(社区)卫生院。城镇职工:****年*月**日至*月**日,交至职工所属的单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if !supportLists]*、[endif]****年*月*日至*月*日各参保单位、各镇(社区)卫生院将申请鉴定表、相关病史资料、《咸阳市申请门诊特殊病人员统计表及病种人数汇总表》及电子文档(EXCEI格式)按病种分类报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城镇职工交原医保中心大厅)。逾期不报视为该单位及本辖区无门诊特殊病申请人员。
*、****年*月*日至*月**日,医疗保障经办中心抽调县域内二级医院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各镇(社区)卫生院交来的初审资料进行集中鉴定审核。镇(社区)卫生院医保经办人对申请人员的申请鉴定表、申请病种与病史资料(加盖骑缝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与原件、相关的化验及辅助检查报告单)等进行初审,并加盖公章;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人员的申请情况统计汇总后,按病种分批安排鉴定审核。鉴定结束后,市级医保经办机构抽专家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标准的人员进行二次排查,最大程度做到鉴审的公平、公正。
四、****年参加门诊特殊病鉴定通过的恶性肿瘤晚期、肝硬化失代偿期、原发性高血压*级以上(含*级)、糖尿病及糖尿病伴并发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精神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以上病种有效期调整为*年,****年再重新申请鉴定,其余病种今年已满两个年度的,需要继续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的统一重新参加今年的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截止****年*月**日门诊特殊病待遇享受有效期未满人员本次不参加申请鉴定。
五、各镇(社区)卫生院对鉴定未通过人员做好解释工作。未通过经办机构复审的申请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解释,不得互相推诿、激化矛盾。
六、门诊特殊病异地安置(居住)申请鉴定通过人员既可在异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购药现金垫资,年度期满后凭处方、发票在县医保经办中心报销,也可在市级统筹区域内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居民健康卡即时结算。
七、今年鉴定通过的参保人员,自*月*日起在市级统筹区域内定点医药机构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居民健康卡按病种即时结算,就诊购药仅限所申请病种及并发症用药,当月限额,当月有效。
附件:咸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表
咸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及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