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龙建二公司东宁分公司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绥阳至马桥河段改扩建工程土建工程施工A3标段柴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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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东宁分公司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绥阳至马桥河段改扩建工程土建工程施工A*标段柴油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W********
*.*项目名称:******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绥阳至马桥河段改扩建工程土建工程施工A*标段柴油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柴油采购
***.******.***运输数量及规格:
***.******.***.*数量:总柴油**万升,*#柴油 **万升,-**#柴油 **万升。
***.******.***.*质量标准:
柴油以甲方现场实际消耗数量为准。因实际采购数量为计划量,所以供应商如以低于预算价格成交,采购人视为单价可相应降低。成交价格与预算价格产生的偏差金额,采购人在实际结算中予以相应金额扣除。
***.******.***.*运输需求:乙方组织运输材料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运输费用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装车由乙方负责, 装货费用由乙方承担,卸车由乙方负责,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途中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加油车及司机,甲方配备加油员。
***.******.***.*交货期:****年度,按照采购方通知付货。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三、采购预算:*******元(含税)
四、意向供应商名单及资格要求: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三个工作日)
*.*采购文件不收费。
六、采购保证金
*.*采购保证金:*****元(壹万元整)。
*.*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采购保证金退还:签订采购合同后*日内。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供应商证明材料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证明材料审核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铁西街**号******。
*.*证明材料的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项-*.*项要求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截图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交由采购人审核;
*.*证明材料以黑龙江省******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自由竞价时间:****年**月**日**:**--**:**;
*.*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东宁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绥阳镇双丰村村委会
联 系 人:李斯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