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南城县]南城工业园标准厂房PPP-东区建设项目+[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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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文件中未要求提供外省、市施工企业进赣投标备案通知
现变更为开标时提供外省、市施工企业进赣投标备案通知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投标人必须以电子保函的形式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电子保函专栏中 自 行 申 请 办 理 。 服 务 热 线 :***-***-****;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选择银行转账按以下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
原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答疑页面显示时间为****年**月**日上午*:**
现变更为 : ****年**月**日下午**:**
原资格审查文件中招标项目名称为南城工业园标准厂房ppp-东区建设项目
现变更为:南城工业园标准厂房ppp-东区建设项目*#厂房
原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
现变更为:投标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南城县工业园标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