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自行采购】义乌市2021年-2024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收购)补偿评估中介服务机构招标项目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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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科信联合******
[if !supportLists]三.[endif]采购项目名称
义乌市****年-****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收购)补偿评估中介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if !supportLists]四.[endif]采购项目编号
KXYC*******FG
[if !supportLists]五.[endif]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if !supportLists]六.[endif]更正理由
因项目采购需要。
[if !supportLists]七.[endif]更正事项
一、《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资信部分”第*项:
“评估企业****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义乌市范围内承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收购)评估业务,*-*个的得*分;*-*个的得*分;*个及以上的得*分。单个项目***户及以上或资产评估金额在*亿元及以上的,每个加*分,最高加*分。(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未体现规模的,则需提供加盖委托方公章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修正为:
“评估企业提供*个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收购)评估业务并提供对应评估报告一份,根据其相应业务的类型、特点以及评估办法和标准与本项目特点相似度、需求的符合程度由评委进行评分:*.*~*.*分。未提供评估报告或提供的评估报告在*个以下的不得分。其中单个项目***户及以上或资产评估金额在*亿元及以上的,每个可酌情加*~*分,最高加*分。(需提供委托合同、评估报告复印件,若合同和评估报告中未体现规模等特征的,则需提供加盖委托方公章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正为:****年**月**日**时**分。
[if !supportLists]八.[endif]业务咨询:
采购人: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庞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
地址:义乌市丹阳街***号三楼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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