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市政道路信号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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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市政道路信号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原文链接地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市政道路信号灯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长春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市政道路信号灯安装工程 *.*工程概况:市政道路信号灯安装工程等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内 *.*建设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具有完税证明及为员工缴纳社保证明,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凭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自行查询; *.*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人办理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近期社保证明,整个招标过程中,非不可抗力,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在吉林省******持下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 (*)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社保证明;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银行开户许可证; (*)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次完税证明及为员工缴纳社保证明;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建业大街****号 联系人:房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滨河路金嘉水岸北侧(******院内二楼) 邮编:****** 联系人:吕洪水 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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