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人民政府洛阳市洛龙区新伊大街沿线绿化提升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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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采购项目名称:新伊大街沿线绿化提升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洛阳市洛龙区新伊大街东西两侧,绿化带内补种法青、竹子、夹竹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帝都国际城**号楼*单元***室*,***,***.**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洛阳市洛龙区新伊大街沿线绿化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李战伟C**************三、评审专家名单魏强、邢建芳、郑卫锋、胡鹏、任孝军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人民政府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望城路南***米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南侧***号枫叶国际广场*幢*单元**层****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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