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1年新疆电信NOC互联网质量监测系统(飞思达探针)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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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公示名称:****年新疆电信NOC互联网质量监测系统(飞思达探针)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公示编号:XJDYLYCGGS**********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终止:否采购公示正文****年新疆电信NOC互联网质量监测系统(飞思达探针)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年新疆电信NOC互联网质量监测系统(飞思达探针)维保项目采购******新疆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采购内容
****年新疆电信NOC互联网质量监测系统(飞思达探针)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因本项目需采用“基于服务质量的缓存设备报务能力遍历测试系统”的专利技术,由于技术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货物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范围:“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这一要求。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飞思达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项目历年(历次)采购情况说明
****年,中标供应商为飞思达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元。其中,****年,采购金额为*****元,工时为**个月,只包含软件维保:(目前只有****年这一期)。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疆分公司
采购代理名称:******
电话:****-*******、***********
联系人:方旭
异议接收邮箱:******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号楼****室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