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位于宜昌市山庄路15-301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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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宜昌市山庄路**-***号房屋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HB****DF******项目名称
位于宜昌市山庄路**-***号房屋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民生******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批准机构:;批准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核准(备案)日期:****-**-**;评估基准日:****-**-** ;转让说明事项:*、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足额保证金到武汉光谷******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意向受让方应对照国家和宜昌市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重庆信通资产评******出具的评估报告(重信通房评(结)字(****)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指定账户。
*、受让方须同意******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应在******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
*、本次转让标的的产权证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后的**个工作日内,须完成房屋的移交,自移交之日起发生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产生的争议,均由受让方承担及自行负责处理。水、电、气等开户或过户手续及费用由受让方负责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以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转让方提出,转让方欠缴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如转让标的涉及的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