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扩建DSA手术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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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扩建DSA手术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号便民办事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扩建DSA手术室项目建设地点广东东莞石龙镇建设单位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项目概况拟在医院东侧新建的心血管病诊疗中心大楼一层北侧建设*间介入手术室,分别在各手术室内安装*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手术中的放射诊疗;在四层北侧建设*间复合手术室,并在该复合手术室内安装*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属Ⅱ类射线装置)和*台滑轨CT(属Ⅲ类射线装置)用于复合手术中的放射诊疗。环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