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土地利用计划实施监测和评估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土地利用计划实施监测和评估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原文链接地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受委托,对土地利用计划实施监测和评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事)业单位;(*)根据财库(****)***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土地利用计划实施监测和评估*、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基本概况:通过全市土地利用计划实施监测和评估的技术支撑工作,实施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时间和空间统筹、跟踪监测、评估考核与弹性调节,是提升土地管理能级、推进土地全周期管理的重要手段,对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障本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交付地址:按招标人要求*、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月**日。*、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最高限价:******.**元**、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联系人:池老师 **、电话:*************、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本单位最新下载的信用信息(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cn,提供完整的PDF查询文件,查询日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周内)。*、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凡愿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上传资料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资料的,其报名将被拒绝。报名初审合格的单位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如因报名单位上传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购买***元/本,售后不退)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gov.cn*、开标地点:长宁区天山支路***-***号***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携带有效数字证书(CA证书U盘)、无线上网的计算机设备及纸质投标文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事项(*)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年**月**日 上午**:**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九、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地址:北京西路**号地址:长宁区天山支路***-***号***室邮编:******邮编:******联系人:金璟联系人:池成芳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