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天新能源车辆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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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上海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SH*******-*项目名称
普********%股权转让方名称
同******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同济大学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公司其他二个股东均出具优先权的说明:本公司放弃对普********%股******最终又决定不放弃的,同意按联交所的相关规则《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沪联产交〔****〕**号文进场行使优先购买权。
*.******章程约定:股东应于****年*月**日前缴付全部注册资本。截至评估基准日****年*月**日,同******已缴付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已缴付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已缴付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其中,同******第二期未实缴出资额为***万元,此未实缴部分注册资本由本项目最终受让方补足。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价款支付条款“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在交易凭证出具后的*个工作日内经转让方申请,由交易机构将全部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其他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信息发布期满,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有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