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学党史见行动全力为民办实事兰州市民政局“2021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民兴办实事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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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工作水平,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兰州市民政局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列为****年为民兴办实事内容,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贯彻党史教育始终,从社会救助政策执行、过程监督、日常管理等方面精准发力,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目的,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传递党对困难群众的关怀。一、合理确定标准,及时安排部署提标工作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以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要求,兰州市民政局及早谋划、扎实有序开展****年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提标工作,结合全市救助工作实际,合理测算救助标准,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兰民电〔****〕*号)。确定****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五区由每人每月***元提高至每人每月***元,三县由每人每月***元提高至每人每月***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由每人每年****元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元,一、二类低保对象月保障标准由***元、***元提高至***元、***元(即年保障标准分别由****元、****元提高至****元、****元),三、四类低保对象不再提高;城市和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元、****元分别提高到不低于*****元、****元,照料护理标准根据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为三档分别由每人每年不低于****元、****元、****元提高到不低于****元(每月提高**元)、****元(每月提高**元)、****元(每月提高**元),即月人均不低于***元、***元、***元。 二、压实各级责任,全力推进为民兴办实事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检视社会救助工作成效行动。采取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乡镇、直接入户的方式进行。每个区县随机抽取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实地查阅资料、走访社会救助对象,重点从各区县动态预警监测信息核查处理情况;****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提标工作进展情况;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开展情况及重病重残人员单独施保情况;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及备用金拨付情况;“解忧暖心传党恩”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各类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等八个方面检视各区县社会救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强化基层工作作风,提升业务能力,规范工作程序,促进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地生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 兰州市民政局以提高业务能力、解决群众诉求、提升服务质量为抓手,采取“走出去、沉下去”的方式,深入各区县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轮训,累计培训达到***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政策把握的能力和灵活运用政策解决问题的水平。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和群众知晓率,切实增强基层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市民政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指导区县积极开展“党建+救助”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党员示范岗和党员志愿服务工作,建立了区、镇(街道)、村(社区)的“实践中心-实践所-实践站”三级组织体系,通过“增强党性促工作、提升能力促服务”等活动的开展,广泛开展救助政策宣传,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同时,为有效提升工作效率,简化工作流程,缩短救助时限,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业务“线上办”,采取工作人员引导、协助的方式,鼓励社会救助申请对象通过甘肃政务网线上办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各类救助服务事项,进一步增强了救助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社会监督覆盖面,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四、全面开展排查,为民兴办实事任务圆满完成 为有力推进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市民政局周密开展“三到位六排查”工作,即资金落实到位、政策兑现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在全市开展提标复核排查,一是排查是否实现在现有低保标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是否“按标施保”“分类施保”;二是排查近两年来递交低保申请但当时未通过审批的困难群众;三是排查近两年来因收入好转退出低保保障范围的,但目前因病等刚性支出过大出现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四是排查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五是对辖区在册低保中单独施保的重病、重残人员,按家庭进行全面排摸,符合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及时进行认定纳入;六是对在册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符合条件的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并建立了为民办实事任务周报制度,确保提标任务按时全面完成。截至目前,累计为*.****户*.****名困难群众发放资金*****.**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万户*.****万人,发放资金****.**万元;农村低保对象*.****万户*.****万人,发放资金****.**万元;城市特困供养对象****户****人,发放资金***.**万元;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户****人, 发放资金***.**万元。兰州市民政局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民办实事任务全面完成,各类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局社会救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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