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枞阳县渔政执法车辆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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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补充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履约)公示*【信息时间:】【我要打印】【关闭】*暂时没有相关信息!*枞阳县渔政执法车辆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信息时间:****-**-**】【我要打印】【关闭】枞阳县渔政执法车辆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CGSH*** 二、项目名称:枞阳县渔政执法车辆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南翔万商(芜湖)国际商贸汽配区D*-****号商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陆仟元整(¥:******.**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SUV执法车,品牌、规格型号:捷途X**PLUS****款*.*T DCT辰 * 座,数量*辆,单价:****** 元/每辆 六、评审专家名单:吕晓青 刘洪涛 舒卫东 七、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费率,按照预算价格的*.*% 结算。 收费金额:*.**万元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号,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为枞阳县枞阳镇汽车南站对面枞川广场,联系电话***********)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枞阳县******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汽车南站对面枞川广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 十二、附件:采购文件 特此公告。 采购人: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枞阳县****** ****年*月**日附件如下:招标文件.pdf[****CGSH***-*]枞阳县渔政执法车辆采购项目(三次).tlzf*【信息时间:】【我要打印】【关闭】暂时没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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