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萧县张庄寨镇增减挂项目土方工程XXCG2021098A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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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XCG******* 二、项目名称:萧县张庄寨镇增减挂项目土方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淮北市杜集区光明路**号恒大御景湾*幢***室 成交金额:*******.**元(大写:贰佰伍拾柒万壹仟陆佰贰拾捌元肆角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减挂钩***地块,面积***亩,回填百个坑塘等采购需求:减挂钩***地块,面积***亩,回填百个坑塘等施工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张全良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号:皖************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爱杏(组长)、高敏、孟红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瑞祥小区**#****,联系人:杨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张庄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萧县张庄寨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萧县瑞祥小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供应商情况 *.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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