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威海南海新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非异地评审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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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的通知》(鲁财采【****】**号)、《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非异地评审范围的通知》(威财采【****】**号)规定,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差旅费报销中的非异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府采购活动在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区级非异地范围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区级异地范围包括荣成市、乳山市、文登区、南海新区,评审专家差旅费为***元/人。二、政府采购活动在南海新区进行的,区级非异地范围包括文登区、南海新区。区级异地范围包括荣成市、乳山市、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评审专家差旅费为***元/人。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关于调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非异地评审范围的通知.pdf威海南海新区财政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