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答疑回复公告(项目编号:PSJY2021165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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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PSJY**********采购项目名称:食堂物资采购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针对本项目投标答疑阶段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基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采购单位意见,现作出答疑:答疑事项:√采购文件*.在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技术服务部分第六条食品安全保险进行答疑:“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购买的食品安全保险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购买的食品安全保险并无区别,具有相同的保险效力和法律效力,建议取消食品安全保险购买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要求。回复:不予采纳。鉴于购买食品安全保险有生效时限限制,为保公平,故明确购买食品安全保险的截止日期要求。*.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技术服务部分第七条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答复:事项:评审标准:(*)基地荣誉:获得省级或以上“菜篮子基地”评定得 ** 分,获得市级“菜篮子基地”得** 分,不累计得分;本项最高得 ***%。事实依据:根据《广东省“菜篮子”基地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粤农〔****〕***号)规定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二)基地相关手续完备,正式投产三年以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监测与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二)经营年限:申报企业运营两年以上;综上所述,设置“菜篮子基地”为评审因素,则是变相设定经营年限、营业收入为评审因素。以上情形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指引(****年版)》禁用内容第**条的负面示例“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相符,违反了《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指引(****年版)》禁用内容第**条“企业经营年限或规模条件作为获得荣誉证书条件的评审因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请求:建议取消“菜篮子基地”评审因素。、回复:不予采纳。因本评分项中未限制“菜篮子基地”的所有权,即“菜篮子基地”可以为供应商自营,也可以合作营运或租赁运营,故未违反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未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关于“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年*月*日至****年*月**日食堂物资采购分项报价清单”请贵单位解答以下问题,感谢!(*)序号*冻品的单位是多少?(*)序号***干货、配料及副食的单位是多少?(*)序号***面点的规格以及单位是多少?(*)序号***面点的规格以及单位是多少?(*)序号****面点的规格以及单位是多少?(*)序号****面点的规格以及单位是多少?(*)序号****面点的规格以及单位是多少?(*)序号****面点的规格以及单位是多少?回复:(*)序号*冻品的单位是件;(*)序号***干货、配料及副食的单位瓶;(*)序号***面点的规格以及单位是斤;(*)序号***面点的规格以及单位是斤;(*)序号****面点的规格以及单位是斤;(*)序号****面点的规格以及单位是斤;(*)序号****面点的规格以及单位是斤;(*)序号****面点的规格以及单位是盒。*.关于第二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中的二、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样表)(服务)的内容进行更正:原评分项:(*)中小企业声明函(样表)(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证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该声明函由投标人进行填写。企业名称: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修改后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样表)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货物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货物名称),属于(采购文件证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在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评标方法进行更正:原评分项: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修改后如下: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排序在前的三名投标供应商作为候选中标供应商(候选中标供应商按综合评分分数从高至低进行排名)。更正日期:****年*月**日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余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一致,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澄清后的内容给为准,请各投标人系统上或附件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食堂物资采购_PSJY**********_A(澄清定稿)_A.ZBS),及时做好投标文件。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深圳市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 址:深圳市坪山大道***号区政府大楼***A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坪山分公司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号旭丰楼B座*楼网站:http://***.******.***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 话:****-********食堂物资采购_PSJY**********_A(澄清定稿)_A.ZBS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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