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制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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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制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 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制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CG***********.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市立医院制服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样品:不需要
现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更正为:样品:需要
样品要求如下:
*.样品:招标文件中带“※”标注的货物为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供的样品。
*.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送样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送样送达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一层样品区。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拒绝接收。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样品并做好展示,样品不能有投标人的标识及品牌,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
*.评标结束前,投标人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投标人必须书面提出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评标委员会已经确定投标人投标无效或者废标的,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可以进行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投标人的样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标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中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说明:
(*)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样品、不服从现场工作管理的,样品评分项将被扣分或按“*”分处理。
(*)样品不需要密封,样品展示由投标人自行准备落地挂衣架进行展示。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给各有关投标人工作上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名称:青岛市市立医院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号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山东路***号鲁邦广场A座***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宁【zgzb_lining】联系方式:****-********、***********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