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我县召开河长制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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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我县召开河长制工作会。县委书记孙永胜,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李健,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李雪,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魏鹏耀,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郝耀新,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孙永胜主持。会议传达学习了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湖“清四乱”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省、市领导关于近期强降雨的批示;听取了全县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李健指出,一要加强学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各级“河长制”工作任务、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进行全面系统学习,切实加强业务知识储备。二要扎实落实好“河长制”要求,一方面要结合安全工作,统筹做好防火、防汛等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环保工作,做好出境断面水质考核。三要切实发挥河长办作用,特别是各乡镇、相关县领导要明确职责,加强督促,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孙永胜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清楚“河长制”提出的背景,清晰“河长制”发展的历程,清醒“河长制”落实的需要,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上,抓好“河长制”工作落实。二要采取有力措施“强落实”。要聚焦重点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清河行动”和“清四乱”行动,切实抓好“河长制”工作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特别是对于“四乱”现象,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整治工作到位到底。要扎实做好防汛准备,筑牢安全屏障。各包乡镇县领导、分管副县长要抓好统筹协调,特别是应急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各项防汛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要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引导群众自觉主动参与“清四乱”行动,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严明考核评价机制,确保落地见效。三要压实责任链条“强保障”。要强化履职尽责。县总河长、副总河长要抓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总督导、总调度,明确自身职责,做好本职工作。要强化协同作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用好法律手段和政府惩处职能,积极宣传好河长制相关政策;各级河长要加强与护河管理人员的联系,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抽查,以督导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切实维护好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