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长公资土挂[2021]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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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长公资土挂[****]***号) 长公资土挂[****]***号****/*/** 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B*****W********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空港区,东至规划供水用地、西至规划公园绿地、南至规划公园绿地、北至君子兰路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 绿化率(%): 大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BA**** 起始价: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备注: 地下容积率<*.**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土地(矿业权)交易—土地交易公告”栏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楼***电子竞价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B*****W********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为非长春新区范围内的,在竞买报名时需按《出让须知》要求向市规自局长春新区分局提交在长******的书面申请,在竞得土地后********注册登记手续,由新公司与市规自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进行开发经营,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三)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如有渣土、树木、线路、未标明的现状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依法处置,并承担所需费用。(四)该地块装配式建设要求依据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春新区拟出让地块实施装配式建筑条件的意见函》〔****〕***号),该地块不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设。(五)该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建设条件要求依据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关于制定拟出让****-***号(新区)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的复函》(长房新函字〔****〕*号)。具体要求如下:(*)开发建设期限不超过三年。(*)该地块对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不设限制。(*)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后,*个工作日内到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六)该地块采用“设置最高限价+竞配建租赁住房”方式出让,宗地设置最高限价为楼面地价****元/平方米,出让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宗地设置的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按照《长春市居住用地出让限地价/溢价竞租赁住房实施方案(试行)》第三条“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竞买人同意当前报价并以竞配建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方式继续竞买的,转为竞配建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的竞买方式,起始竞买面积为***平方米,竞价阶梯为建筑面积***平方米,竞报建筑面积最高者确定为最高报价人”。最终,以竞报建筑面积最高者确定为竞得人。竞得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建设配建的租赁住房,配建的租赁住房建成后,应将房屋产权无偿移交给市政府,并和接收单位共同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将不动产权转移到接收单位,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支付。(七)该地块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幼儿园的配建,幼儿园建成后应将房屋及土地无偿移交给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共同办理不动产登记,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支付。受让人在建设时,应征求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配建幼儿园设计方案的意见并确认。受让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个工作日内,应就配建幼儿园问题与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移交协议》,具体协议内容由属地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八)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时,须持《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与地块所在分局联系,同时向出让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九)地块信息咨******申请:联系单位: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春新区分局联系人:杨先生、王女士联系电话:****-********地址: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B***室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