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江西惠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高县图书馆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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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高县图书馆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关于上高县图书馆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上高县图书馆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朝阳南路**栋*单元*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惠民-SG****-*** 项目名称:上高县图书馆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宜购****B*********上高县图书馆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项******.**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前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前两年度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v)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朝阳南路**栋*单元*楼) 方式:现场或网络方式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 开标四室 五、开启: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 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应按下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单独密封,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三证合一件;(原件或复印件) *)前两年度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原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 *)投标人自开标前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自开标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 明);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 二、领取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前两个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纳税凭证、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报名回执单; 三、投标保证金: *****元。磋商截止前到账。须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 个工作日内退回。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四、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现场交易活动人员必须遵守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的“八条举措”》的规定; *)各投标单位限派*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招标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及下载宜码通,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现场交易活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最近**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来自湖北等重点疫区的;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未佩戴口罩的; *.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的。 *、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响应的,请在竞争性磋商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高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地址:宜春市上高县正达路与阳霞路交叉口上高县文化广场(东面)*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朝阳南路**栋*单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华牯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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