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创投产业园(西区)项目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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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创投产业园(西区)项目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原文链接地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创投产业园(西区)项目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工程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创投产业园(西区)项目电梯工程。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m*,其中:A地块建筑面积共******m*,工业建筑*****m*,配套公共建筑*****m*;B地块建筑面积共*****m*,工业建筑*****m*,配套公共建筑*****m*。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个标段。 *.*招标范围:B区采购及安装客梯*台、货梯**台、餐梯*台;A区采购及安装货梯**台,包含电梯的制造、采购、包装、运输、仓储、前期土建跟踪、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培训、检测及免费质保、质保期内免费维保及其附带服务(办理安全运营手续)及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丙五街以东、丙十路以南、盛港大街以西、远航大路以北区域。 *.*计划工期:B区电梯安装****年 *月**日至****年*月**日;A区电梯安装****年 *月**日至****年*月**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招标控制价:***.****万元。 *、投标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C)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C)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为中外合资电梯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电梯行业特种设备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自行组成联合体并标明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近三年(****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年**月**************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号)拒绝列入****年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前往长******(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栋*单元*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携带下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材料: *.联合体各方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特种设备(电梯)制造/维修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电梯行业特种设备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为代理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招标文件及电子材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新区龙湖大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楼B***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栋*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 电子邮件:****** 网址:http://***.******.***.cn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二楼A区 邮编:******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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