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关于在全区开展互联网站和新媒体调查登记备案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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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开展互联网站和新媒体调查登记备案工作的公告为及时掌握全区新增、变动的区属网站和新闻媒体信息内容建设和管理应用情况,加强和规范域内互联网站和新闻媒体的管理,推动全区互联网信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网信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属互联网站和新闻媒体的调查登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年*月**日**:**之前在网信部门未登记备案的新建网络平台、已在网信部门登记备案但相关登记事项发生变动的网站、新媒体等各类网络平台。 二、备案类型 (一)全区本次互联网站调查登记备案对象为商州区行政区域内能对外发布信息的所有虚拟网站和实体网站。网站类型包括:经国家或省网信办许可,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新闻类网站;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开设的提供政务信息服务的政务类网站;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商业网站;其它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类网站。包括: *.网站的系统维护权及服务器由本单位内部管理的; *.网站的系统维护权由区以外相关机构提供服务器托管的; *.网站中文名称含有“商州”或区内其他地名的,但服务器设在外地的; *.中省及境内外各级网站、报网合一机构在商州开设的网站频道、分站、工作站、记者站、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网站,或者没有明确设站(办事处),但以长期派驻办事人员为名,从事相关业务、实际存在的机构。 (二)新媒体的调查登记备案对象为全区各级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开设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开设的以发布政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政务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 *.区内各级各部门公职人员开设的以职务身份实名认证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移动客户端,以及虽然以个人身份开设,但标注了所在单位及职务信息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 *.非公职人员个人、社会组织或者团体开设的以发布社会信息或者业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具有商业性质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 *.其他人员、社会组织或者团体开设的发布社会信息或者业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非盈利为目的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 *.辖区内外以商州、各单位等本区域内地名、单位名称、人名冠名或者未冠名但发布内容较多涉及商州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 三、备案时间 ****年*月*日—*月**日,本次集中备案登记结束后,新开设的各类网站、新媒体应在注册一个月内完成备案登记。如账号名称、主体等重大事项发生变更,应从变更之日起**日内重新进行备案登记。 四、备案要求 凡符合调查登记备案范围的各级单位、社会组织、个人以及以辖区地名、人名、单位名称开办的各级各类互联网站和新媒体及其所设置的社区、贴吧、论坛、微博等互动类栏目,均按要求及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于*月**日前上报区网信办(上报材料、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联系人:吴溪,联系电话:****-*******传真:****-*******)。 凡这次调查中,未取得许可或不按时登记备案的网站和新媒体及互动类栏目,区网信办将依据互联网管理有关法规予以查处。区网信办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网络举报平台进行举报,对不积极履行责任,未能有效完成登记备案的单位予以约谈和通报,对未及时备案的互联网站和新媒体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查处。对已经登记备案的网站和新媒体将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媒体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附件:*.商州区互联网站登记备案表.docx*.商州区新媒体备案登记表.docx商州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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