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公安县中心】国城·城南春天电梯采购安装项目国城·城南春天电梯采购安装项目第5次答疑(标段编号HBGA-202104QG-003001001)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国城·城南春天电梯采购安装项目(HBGA-******QG-*********)
答疑澄清(第五次)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潜在投标人对国城·城南春天电梯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的提问,现作出如下澄清答复:
一、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技术评审(*)投标电梯核心部件的性能比较曳引机:根据曳引机的稳定性、安全性能、维护经济性、先进性等进行综合评价。第一档得*-* 分,第二档得 *-* 分,第三档得 *-* 分。*.控制柜:根据控制柜的稳定性、安全性能、维护经济性、先进性等进行综合评价,第一档得*-* 分,第二档得 *-* 分,第三档得 *-* 分。*.门机:根据门机的稳定性、安全性能、维护经济性、先进性等进行综合评价,第一档得 *-*分,第二档得 *-* 分,第三档得 *-* 分。(以各供应商所投产品配置清单表为评分依据,如有虚假,经核实后作废标处理) 请问:供应商按所投产品配置清单表为评分依据,如何划分曳引机、控制柜、门机的档次来评分,以配置清单表中什么指标为评分标准?
答: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配置清单表中曳引机、控制柜、门机参数及所提供的相应资料,对其稳定性、安全性能、维护经济性、先进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二、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制造企业可生产曳引客梯额定速度大于*m/s的,得*分;*.制造企业可生产曳引客梯额定速度大于*m/s小于等于 *m/s的,得*分;*.制造企业可生产曳引客梯额定速度大于*m/s小于等于*m/s的,得*分;*.制造企业可生产曳引客梯额定速度大于*.*m/s小于等于 *m/s 的,得*分。*.制造企业可生产曳引客梯额定速度大于*.**m/s小于等于*.*m/s的,得*分。(以工程实例合同为准,合同主要页的原件扫描件须包含能体现要求的内容或其他能体现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
此次招标货物速度为*.**m/s,*.*m/s,但评分要求中要求*m/s秒的,故该评分标准与实际招标需求不相适应,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擅自提高配置标准 ,且实际中能够有*m/s的电梯业绩的不会超过*家,均为国际一线品牌,排除了绝大多数投标人,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属于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供应商或设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页中均有明确提出,禁止此类指定行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本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本项评审因素是对制造厂家实际生产能力的评判,直观反映制造厂家电梯制造能力,工程实例是对制造厂家制造能力的证明。能满足此项要求的厂家有很多,并未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并未擅自提高配置标准,且并未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供应商或设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特此澄清说明。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