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绥中县猴山水库经营权转让及配套输水工程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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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猴山水库经营权转让及配套输水工程PPP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绥中县猴山水库经营权转让及配套输水工程 PPP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项目概况 绥中县猴山水库经营权转让及配套输水工程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A*-******* 项目名称:绥中县猴山水库经营权转让及配套输水工程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服务要求数量绥中县猴山水库经营权转让及配套输水工程PPP项目本项目采取TOT+BOT(转让-运营-移交+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将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履行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等工作,在PPP项目合同内提供供水服务和水库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合作期满后无偿移交给绥中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并保证所移交资产通过性能验收,处于正常使用、正常磨损状态。*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年(含输水管线建设期*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高于两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投融资能力满足项目实际投融资需要,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申请人****年财务审计报告中净资产不低于*.*亿元人民币或****年度取得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得低于*.*亿元人民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满足此要求即可)。 (*)申请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方需要满足此要求)。 (*)申请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方需要满足此要求)。 (*)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信国际****** 方式:因疫情防控时期,申请人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如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企业全称、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职责分工)、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所有材料需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符合要求方视为报名成功。资格预审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报名成功申请人的电子邮箱。 文件售价:免费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书面的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七、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八、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九、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十三、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中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信国际****** 执行机构:国信国际******辽宁分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上海******营口渤海支行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辽宁分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国林、安凤瑞 电 话:****-*******、*******国信国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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