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移动通讯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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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移动通讯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移动通讯终端设备**部*.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按照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豫检信息文[****]*号文“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检务通”云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情况的通知”,本项目要求使用安全的网络保密,目前中国移动的网络为自主开发的TD-LTE,为自主开发的标准,更利于数据的安全、保密。同时市检察院使用的是移动网络系统,为保证本项目与上级机关的对接,保证兼容性、稳定性及接口统一性及维护便利。中国******新野分公司是唯一供应商,来源唯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中国******新野分公司*.地址:新野县城关镇人民路中段东侧*-*楼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谢涛河南震世事务所高级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王宏宇南阳日报社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程天河南阳医专一附院高级会计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四、公示期限****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五、异议反馈时限****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本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指标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名称: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地址:新野县人民路北口联系人:马先生联系方式:************.财政部门信息名称:新野县财政局地址:新野县解放路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号易元国际大厦B座**层****、****室联系人:罗莹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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