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兴安盟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餐饮服务及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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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兴安盟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餐饮服务及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兴安盟科右前旗索伦街鑫安建筑办公楼二楼东侧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兴安盟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餐饮服务及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价 (每年/万元) (以实际发生为准) * 食堂外包服务 合同中约定 ** * 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合同中约定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一标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标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投标人为合格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投标人须具有工商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以上*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兴安盟科右前旗索伦街鑫安建筑办公楼二楼东侧会议室 方式:******(科尔沁右翼前旗鑫安建筑二楼)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安盟科右前旗索伦街鑫安建筑办公楼二楼东侧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二)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兴安盟科右前旗索伦街鑫安建筑办公楼二楼东侧会议室(三)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四)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五)报名需提交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网站截图扫描件(网络截图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上资料报名时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同时投标人还需提供采用A*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安盟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兴安盟科右前旗 联系方式:朱国军***********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索伦路鑫安建筑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韩永强***********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永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