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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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原文链接地址正文开始 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项目监管地:枣阳市|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YYY********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采办备案【****】ZFC***C号 三、项目名称 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漆桥镇双高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类 名称: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服务范围: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年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唐家元,赵以勤,张畅晋 六、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 *、评审地点:枣阳市朝阳路**号(小张庄还建小区)*栋**楼****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同时提供质疑函电子文档。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阳市一医院 地址:枣阳市中兴大道东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枣阳市朝阳路**号(小张庄还建小区)*栋**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工 电话:***********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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