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磁自然资规告字[2021]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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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磁自然资规告字[****]***号) 磁自然资规告字[****]***号****/*/** 经磁县人民政府批准,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和谐大道北侧、和谐北路南侧、规划东光街东侧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领取文件、提交申请时间节假日除外. *、县域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我县注册设立******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号锦林大厦**层****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号锦林大厦**层****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拍卖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本次拍卖出让宗地不再组织踏勘,申请人须自行踏勘。 *、地块的相关开发建设应当符合该地块的整体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号地块竞得人需在竞得土地后与县教育局主管部门签订《代建协议》。需在****-***号地块无偿代建一所净用面积不低于*亩,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幼儿园。幼儿园以划拨方式供地,并且不参与容积率计算,建成后幼儿园和土地无偿移交县教育主管部门。 *、配建保障性住房要求: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为住宅面积的*%,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本次拍卖地块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拍卖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含应缴纳的其他费税。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日内交清全部出让价款。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竞买人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出具资信证明的金融机构与竞买保证金账户所属银行一致)及自有资金证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宗地拍卖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号锦林大厦**层****室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磁县支行 银行帐号:****************** 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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