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澄迈关于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澄自然资告字〔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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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澄自然资告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挂牌出让编号为****-******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地块编号位置面积(公顷)规划用地性质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备注****-******位于物流一横路与纵五路交汇处西北侧*.******其他 公用 设施 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米****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二、竞买人资格(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竞买的,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根据海南(澄迈)金马现代物流园入驻要求,竞买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如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严格按照金马物流园产业规划要求开发建设。(二)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在澄迈县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在澄迈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三、竞买申请和登记有意竞买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或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交易所咨询和领取《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缴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年*月**日下午**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四、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一)挂牌起始时间:****年*月 *日上午*:**。(二)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三)受理挂牌报价时间:上午*:**至**:**和下午**:**至**:**(工作日)。(四)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五、其他事项(一)该地块土地征收工作已完成,土地权属清晰,已与被征地单位签订了《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已补偿到位。目前该宗地的地上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二)该地块符合澄迈县总体规划,属于省级产业园区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已列入我县****年非农业建设用地计划。该地块将用于建设供电设施项目。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该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该宗地项目建设鼓励但不强制采用装配式建造。该宗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项目建设前须按规定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防治地质灾害。(三)鉴于该宗地拟安排用于供电设施项目使用,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属基础设施项目,不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五)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六)非澄迈县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日内在澄************,******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七)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八)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应当即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竞买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联系人:吴先生、徐先生查询网址:http://***.******.***.cn/ggzy/电话:****-********、********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