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佛禅市监撤登字〔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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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  由我局调查处理的你企业****年**月**日办理设立商事登记一事现已调查终结。经查,你企业在登记时冒用邓丽琴的身份信息,提供了《佛******章程》、《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等虚假材料,******登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第二******法》第一百九十八******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所指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法》第一百九十八******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等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你企业****年**月**日的设立登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三街**号禅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岗(禅城区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内);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佛禅市监撤登字〔****〕*号)(佛******)(盖章版).wps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wzsy/tzgg/content/pos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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