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漳州市靖城工业园区市政中压燃气管道(一期)(二次)招标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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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漳州市靖城工业园区市政中压燃气管道(一期)(二次)招标答疑
修改、澄清纪要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
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问:投标人是否可以以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主办方,联合一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类别:GB*级)的企业为联合体成员方共同参与本项目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漳州市靖城工业园区市政中压燃气管道(一期)工程已于****年*月*日*:**开标,在其中标公示中注明:************、******提交的投标文件由系统软硬件信息雷同分析出现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雷同和计算机硬件信息雷同,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评审办法和标准***.******.***条款的规定,资格审查不通过。
问:******可否再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答: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不符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及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