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19年度新和县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公开招标公告(XH-ZFCG-2019-GK-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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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受新和县财政局的委托,就****年度新和县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用网上注册,自行承诺入围方式进行招标)。二、采购范围:本次入围的供应商不限地区。三、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知:(一)项目采购编号:XH-ZFCG-****-GK-**(二)项目名称:****年度新和县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三)采购内容:序号类别序号类别序号类别*第一类:办公用品*第六类:数码设备**第十一类:教学科研*第二类:办公设备*第七类:计算机设备**第十二类:五金工具*第三类:家具用具*第八类:体育用品**第十三类:机电设备*第四类:日用百货*第九类:劳动保护用品**第十四类:食品饮料*第五类:生活电器**第十类:灯具商品采购目录详见政采云平台(https://***.******.***.cn/)。新和县本级各采购单位采购属于上述目录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通过网上超市采购:*、除协议定点采购项目和统一集中采购项目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新和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如按规定经网上协议定点采购或在线询价后,拟成交价格高于网超价格的项目。(四)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新和县用户需求具有快速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履行本项目的各项规定;*、申请网超采购的供应商还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要求:(*)拥有独立的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且有成交记录的网上交易自营平台且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能与新和县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系统平台实现顺畅对接(政采云平台免费开放接口);上述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小微型供应商(无自营网店)可直接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商品上传、收发货管理等操作。(*)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且不高于市场平均价及其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价格;(*)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能提供快速的供货和优质服务。(*)非新和县内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次入围的,承诺签订协议前,须在新和县范围内拥有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例如乌鲁木齐市注册供应商,向新和县供货的,须在新和县范围内拥有分支机构,并在签订协议前向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未被各地财政部门暂停或取消网超供应商资格的。(*)协议签订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服务要求:*、具有面向政采云平台客户服务的专属售后团队和服务热线,售后服务机构完备;同时要求在新和县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承诺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供货及商品质保期内工作日的现场服务工作制,****小时电话支持,*小时到达现场,*小时解决问题。*、要求供应商于协议签定完成后**个自然日内完成政采云平台的对接及商品上传,否则******联系方式:***-***-****。p(五)上架商品的要求及价格说明:*、上架商品的商标、知识产权、专利、商品标识标注、生产、制造、流通、销售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上架商品须符合国家三包及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上架的商品为天猫、京东、苏宁、厂家官网销售平台的商品,上架商品价格应以天猫、京东、苏宁、厂家官网销售平台销售价格为依据进行优惠;若商品在天猫、京东、苏宁、厂家官网销售平台均无销售但存在可比性,且配置或质量要求等于或优于天猫、京东、苏宁、厂家官网销售平台可比商品配置或质量,上架商品价格应以同期天猫、京东、苏宁、厂家官网销售平台可比商品价格为依据进行优惠;(六)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本中心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超市商品价格比对系统,或通过天猫、京东、苏宁、厂家官网销售平台进行调查核实,******数据分析结果确定相关情况。一旦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入围资格并不予返还其保证金。*、新和县公共资源******分析结果、价格调查、投诉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一旦发现供应商有违规情况的,将作出相关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情扣减**-**分诚信分及红色预警*次,并依据入围协议追究其相应责任:(*)入围期间累计发生*次及以上,被查实网上超市销售价格高于承诺价格。承诺价格是指:①供应商上架的商品为天猫、京东、苏宁、厂家官网销售平台,以天猫、京东、苏宁、厂家官网销售平台销售价格为依据,进行承诺优惠后的价格;②供应商上架的商品在天猫、京东、苏宁、厂家官网销售平台均无销售但存在可比性,且配置或质量要求等于或优于天猫、京东、苏宁、厂家官网销售平台可比商品配置或质量,以同期天猫、京东、苏宁、厂家官网销售平台可比商品价格为依据,进行承诺优惠后的价格;③供应商网上交易自营平台价格进行承诺优惠后的价格,且自营平台价格应不高于天猫、京东、苏宁、厂家官网销售平台销售商品或可比商品的价格。(*)入围期间累计发生*次及以上,被查实实际结算价格高于其网上超市销售价格的;(*)入围期间累计发生*次及以上,网上超市商品价格下调,未在*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的;(*)入围期间上架商品实质上不符合带有 “▲”条款要求的。(*)入围期间被橙色预警*次或黄色预警*次,且*个月内未及时解决的;(*)入围期间提供走私产品,以次充好的。(七)报名、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获取*、报名方式及联系人⑴报名方式:现场报名;⑵报名材料:报名表(包含QQ号、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⑶报名地点: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⑷报名联系人:付金良,****-*******;*、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下午**:**分。*、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付金良处拷取(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在报名截止日前通过QQ邮箱将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邮箱。(八)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分之前缴入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缴纳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缴纳方式:以报名单位名义,从开户行中以电汇或转账非现金方式将保证金汇入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以报名单位对公账号上汇款,不接受个人、******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本次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原则:⑴新和县行政区域内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新和县行政区域外的企业按其在新和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⑵履约保证金统一缴至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新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新和支行行 号:************账 号:********************、履约保证金在协议书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分前;*、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递交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年*月**日**:**分(十)入围原则*、供应商须符合本通知“(四)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条件;*、对报名供应商基本规模、商品物资供应情况、信息化管理情况、售后服务保障、物流配送保障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其中相关信息由供应商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鼓励新和县内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中小零售商家参与网上超市平台。*、公示*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签订协议。(十一)上架审查*、本次采用自行保证承诺入围批量方式上架审查;*、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入围协议约定事项、供应商承诺事项及诚信的原则上传商品;*、入围供应商应对上传商品的合法性、销售价格、属性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付金良联系电话:****-******* 地址: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峰胜、刘文;监督投诉电话:****-*******;地址:新和县财政局(十三)其他“▲”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十四)解释权凡涉及本次承诺入围的解释权均属于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报名表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详细地址QQ号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报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年度新和县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公司如参加本项目承诺入围活动的,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我公******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凭以上内容退还保证金,如因提供的内容不正确,造成保证金错退、未退等情况,由我公司自行承担)。附:提供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单位(公章):二*一九年 月 日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