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庐江高新区公租房、安置房、市政道路等优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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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高新区公租房、安置房、市政道路等优化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庐江高新区公租房、安置房、市政道路等优化设计项目编号:****ANNBC*****方式:公开招标(定点抽签)库类别:设计:市政乙级抽签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抽签(采购)日期:****年**月**日庐江高新区公租房、安置房、市政道路等优化设计项目中签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 移湖西路**号联系人: 徐飞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庐江县晨光路**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项目负责人:高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庐江县晨光路**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年**月**日附件: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cn/jyxx/******/*********/********/a**b*e*f-**fe-**a*-a*d*-**c*a****f**.html?ztbtab=*********&biaoduanguid=*e**fe*a-**e*-**b*-b*a*-*b*****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