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鹰潭市孝德人文事业有限公司永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报告表》的批复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鹰******:你公司呈报的《鹰******永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批复意见函告如下:一、项目批复意见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中允许类。鹰潭市月湖区计划委员会以鹰月计字〔****〕**号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该项目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国道童家段以南(地理坐标为E***°**′*.**″,N**°**′**.**″),总占地面积******.**m*,项目四周均为山地。项目属新建(补办环评)项目,年焚烧遗体****具,主要建设内容为殡仪大楼、遗物焚烧区、墓区等主体工程;业务大楼,办公楼、食堂,宿舍楼,殡葬礼品展示楼,冷库,道路、停车区域、绿化等辅助工程;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噪声处理措施、固废暂存场所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项目建设要求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的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三、项目建设的******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逝者亲属用水、遗体清洗、废气处理设施冷却废水。项目逝者亲属用水、遗体清洗和废气处理设施冷却废水经场内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初沉池+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消毒池)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其中COD、BOD*、SS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山林浇灌。(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火化机废气、遗物焚烧炉废气。火化机废气采用*套风冷+旋风离心器+高效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喷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根**m排气筒排放,烟尘、SO*、NOX、CO、HCl、汞、二噁英、烟气黑度排放应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新建单位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遗物焚烧废气采用*套水冷+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根**m排气筒排放,烟尘、SO*、NOX、CO、HCl、汞、二噁英、烟气黑度排放应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遗物祭品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火化区和焚烧区周边应设置***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车辆等设备噪声,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震垫,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项目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须按“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原则分类处置。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布袋和收集的烟尘(飞灰)、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废耐火材料、遗物焚烧残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废耐火材料交由厂家回收;废油桶交由厂家回收;遗物焚烧残渣和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m*)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m*)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要求。(五)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必须重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施。加强管理,对柴油储罐进行围堰和防渗处理,柴油发生泄漏后,通过围堰全部收集(围堰容积不小于*m*),收集的柴油重新利用。本项目涉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报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六)总量控制。项目投产后应满足《鹰******永宁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SO*排放总量控制在*.****吨/年,NOX为*.***吨/年。四、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要求(一)******应建立公司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和生态保护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二)环保竣工要求。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五、其它环保要求(一)项目变更要求。本次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报批,项目批准后超过*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日常环保监管。我局委托鹰潭市月湖生态环境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鹰潭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执法。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不全的图片附件请到网址中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