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沂南县大庄镇徐家沟桥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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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大庄镇徐家沟桥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沂南县大庄镇徐家沟桥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项目的概况:
*、项目名称:沂南县大庄镇徐家沟桥工程;
*、项目编号:YNGCJY-****-***;
*、项目概况:投资额详见工程清单及图纸;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单位基本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过时不予受理。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领取下载。
*、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在新版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注册并登录填写投标信息后领取招标文件,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仅供查看,投标人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
*、招标文件售价为:*元/份。
*、本项目采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各投标企业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且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投标保证金:*****.**元(大写:壹万捌仟零叁拾肆元整)。
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转账、电汇、电子保险保函、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金,均需符合《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建建管字(****)**号的相关规定。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投标人自行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获取投标信息中的虚拟子账号,按照虚拟子账号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填写的基本账户)划转。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险保函、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等形式缴纳时,须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申请电子保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人无须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
因投标单位自身贻误行为或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沂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南县大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