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华安县医院医技楼连廊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华安县医院医技楼连廊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工程名称:华安县医院医技楼连廊项目招标人:福建省华安县医院        联系方式:陈先生***********招标代理单位:****** 联系方式:小吴****-*******工程建设规模:新建医技楼连廊长***米,连廊主体结构为钢结构,屋顶采用双层夹胶玻璃,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透水混凝土园路铺装***平方米;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万元。招标方式:邀请招标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开标时间:****年*月**日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叁拾万零柒仟陆佰玖拾捌元玖角陆分(¥*******.**元)项目负责人:李艳萍          注册证号:闽****************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福******:你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张志华)所******非本单位的,未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注册执业证书或社保缴费证明,依据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项规定的要求;”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名单:李文强、郭胜斌、杨明环公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第八条规定,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天。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福建省华安县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年 *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