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3818号天鹅湖万达广场1号楼2201-2204室(延期挂牌)整体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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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号天鹅湖万达广场*号楼****-****室(延期挂牌)整体出租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AH****DF******项目名称
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号天鹅湖万达广场*号楼****-****室(延期挂牌)整体出租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
安徽******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其他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现状、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意向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承租申请书;
(*)意向承租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或组织章程复印件、事业单位成立、组建相关文件复印件,符合意向承租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承租文件;
(*)意向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原件;
(*)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由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结算租金。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
*、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出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租赁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