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儋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儋自然资公告〔202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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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儋自然资公告〔****〕**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号令)、《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儋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儋州市光村镇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地块名称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规划指标要求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万元)光村镇A-**地块*****.*(**.**亩)**%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楼面地价****元/建筑平方米****.***二、宗地开发建设指标:该宗土地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万元/亩。上述控制指标纳入《儋州市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三、竞买事项:*、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申请参加竞买者须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同一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挂牌出让:(*)在儋州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在儋州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号窗口咨询或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西苑路横沟二街D**栋三楼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北京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以款到账为准)。*、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挂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该宗地属国有新增建设用地,四至界线清楚、面积准确、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未存在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情况;该宗地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条件。**、挂牌的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儋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联系人: 李先生 张女士联系电话:****-********、***********地址: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西苑路横沟二街D**栋三楼查询网址:http://***.******.***://***.******.***.cn/ggzy/ http://***.******.***.cn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