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19-2020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安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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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安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新)原文链接地址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项目编号:JLJJ-HWZB-********
*.磋商条件
本项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安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采购人为珲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组织竞争性磋商,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if !supportLists]*.[endif]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项目名称:****-****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安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采购内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安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格与要求”);
*.*采购预算:**万元;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各个学校;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所购置货物的性能、技术要求等专业解释能力,便于沟通和解决货物所出现的技术问题;
*.*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长春市经开区七区**栋***门市*楼)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磋商文件售价***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的递交
*.* 开标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号,珲春市政务中心*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珲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地 址:吉林省珲春市
联系人:孟庆双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七区**栋***门市*楼
联系人:郭盼盼
电话:****-********
监督部门:珲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