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购买电动巡逻车保险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政府购买购买电动巡逻车保险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购买电动巡逻车保险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综合治理办(社区网格)现有*辆网格电动巡逻车保险于*月初到期,为提高巡查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巡查安全。现拟为*辆巡逻车购买保险。 车辆保险内容:车辆损失险*.**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人)**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万元。 保险服务期限:**个月 车型号:蓝途(LT-B*) 项目预算金额: *****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保险公司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保险和售后服务。能以公平、迅速、诚信、有效的态度处理与理赔有关的事务。能对于客户的损失提供创新、有效、及时及完整的全方位解决方案。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 EndFragment 地址: 塘家执法楼 联系人: 许工 联系电话: ****-******** EndFragment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