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黑龙江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酒店公司宁安市镜泊湖小钱柜崴子房产出租、出售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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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以下称“采购人”),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宁安市镜泊湖小钱柜崴子房产出租、出售评估项目进行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 项目编号:
****FW********
*.* 项目名称:
黑龙************宁安市镜泊湖小钱柜崴子房产出租、出售评估项目
*.* 采购内容:
对黑龙************宁安市镜泊湖小钱柜崴子进行房产出租、出售评估,并对出租、出售价格分别出具报告:一份出租评估报告中分别对*处房产出具评估价格,并提供*份完整评估报告;一份出售评估报告中分别对*处房产出具评估价格,并提供*份完整评估报告。
*.*评估信息:
宁安市镜泊湖小钱柜崴子位于镜泊湖湖区,房屋用途是商服,宾馆占地面积共****.**㎡,建筑面积共****㎡。此次评估分别对*处房产出具出租、出售价格。
*.*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天内出具报告。
*.*付款方式:
出具报告后付款。
*.*服务地点:
宁安市指定地点。
二、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元(含税、含差旅费)
四、参加意向供应商要求:
仅限黑龙江省旅游投资集团资产评估入围项目的入围机构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北京时间)。
六、采购保证金:
*.*采购保证金金额:****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减价
*.*减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延时竞价周期:***秒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九、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知平台予以处理。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副**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臧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