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第4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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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
答疑纪要(四)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资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修改为:人民币**万元整。(如投标人已经转账**万元的无需重复转账。)
二、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作调整。
本“答疑纪要(四)”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龙******
招标代理机构:龙******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