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关于扩大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办理“二手商品房过户”业务受理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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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推进“综窗受理、全市通办”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满足群众办理二手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的需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前期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开放第一批全市通办业务的基础上,于****年*月**日起,将市民服务中心预约办理“二手商品房过户”的业务范围由“仅限城区*镇街”调整为“全市”。申请人可先通过《关于扩大“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便民模式和市民服务中心“全市通办”业务范围的公告》(详见附件)中的查询途径,查询不动产是否已纳入“全市通办”楼栋范围,确认纳入后再通过网上预约方式选择在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政务大厅办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二手商品房过户业务范围 (一)二手商品房过户业务受理范围为全市。 (二)根据“房税一体”税务缴费要求,“全市通办”业务须满足以下条件:*.暂时限定权利人为 “自然人”;*. 暂时限定房屋用途为“住宅或车位”。 二、办理地址 市民服务中心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 三、对外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结时限 *个工作日。 五、预约指引 市民可通过“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办理。 六、温馨提示 (一)为确保广大市民朋友能够快速办理业务,减少等候时间,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存量商品房业务暂时实行预约制,请提前关注“莞家政务”公众号和“广东税务”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然后按需选择时间段进行业务预约,预约成功后再前往市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二)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办事大厅所有自助电脑桌面均可提供“全市通办楼盘”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扩大“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便民模式和市民服务中心“全市通办”业务范围的公告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全市通办楼栋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