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一批违反排污许可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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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于****年*月*日起正式实施。排污许可证作为执法的重要依据,让执法依据更明、边界更清、效率更高,切实减轻基层执法负担,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固定污染源执法将逐步转向以排污许可为主要依据的执法监督新体系,是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的重大改革创新。为有效加强排污许可管理,严格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近日,南通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 案例一 ******于****年**月*日换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自行监测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为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原料库、固废仓库、焚烧炉排气筒;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为厂界四周、储罐区;废气监测指标主要为氮氧化物、硫酸雾、氯苯、甲醛、颗粒物、硫化氢、甲苯、甲醇、非甲烷总烃、苯胺类、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噁英、林格曼黑度、恶臭。废水监测点位为总排口,检测指标为COD、氨氮、PH、BOD、总磷、色度、悬浮物、氯苯、甲苯、总锌、总氮、溶解性总固体。雨水监测点位为雨水排口,检测指标主要为COD、悬浮物。噪音监测点位为厂界四周。****年*月*日,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年制定的自行监测方案中废气部分检测因子频次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一致,****年自行监测报告中废气部分点位及监测指标未按照排污许可证开展。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款,启东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时没有完全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万元。 案例二 江苏******于****年*月**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该单位设有一个有组织废气排口,污染物为酸雾。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该单位有组织废气监测频次为每半年一次。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年*月**日调查发现,该单位排污许可证申领至今已过半年,但尚未对有组织废气排口所排废气进行监测。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款,如东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的监测频次对有组织废气排口进行废气监测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万元。 案例三 ******于****年**月*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年*月*日检查发现,该单位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台账管理要求记录预处理生产线,包括预处理喷漆和抛丸工段及船体分段冲砂和涂装工段的生产设备运行台账及原辅料用量台账记录。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启东生态环境局对这一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万元。 案例四 ******于****年**月**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该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应记录基本信息、监测记录信息、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年*月*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尚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记录环境管理台账。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生态环境部门对这一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万元。 案例五 江******于****年*月**日******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关于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要求提交执行报告,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年*月*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排污许可证申领后未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启东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行为处以罚款*.*万元。 案例六 启东市金里得电动工具厂于****年*月**日******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关于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要求提交执行报告。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年*月*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排污许可证申领后未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启东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万元。 下一步,南通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加强排污许可执法检查,探索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监控、现场监测等方式,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等进行核查,指导督促企业强化排污许可管理,严厉打击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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