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长兴县和平镇吴村旅游服务中心建设监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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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和平镇吴村旅游服务中心建设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杭州******(代理机构)受长兴县和平镇吴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的委托,就有关长兴县和平镇吴村旅游服务中心建设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长兴县和平镇吴村村,总建筑面积****.*m*,工程结构类型为框架,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主要为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项目总估算价约***万元,施工工期***日历天。
*.监理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长兴县和平镇吴村旅游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工作,协调总分包单位之间、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等,配合业主进行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等。
*.监理服务期:***日历天。
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整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监理服务费估算约**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具备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拟派监理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符合浙政发[****]**号文件、国家及《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名,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拟派监理员:房建专业*名,监理员应取得监理员上岗证书满*年以上。
注:以上人员专业配备应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及招标人的要求。
*.信誉要求: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专监及监理员证书、省外监理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杭州******(长兴县中央大道****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层****室)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吴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贺书记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杭州******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长兴县和平镇吴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杭州******
****年*月**日